返回集团导航页

校园动态
  • 校内新闻
  • 通知公告
  • 教师动态
  • 学生动态
  • 双新建设
  • 双减行动
  • 媒体报道

通知公告

首页校园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海淀区2023年度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康文中 点击次数:7557次 创建时间:2023-09-11

各单位:
经海淀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海淀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相关管理工作由海淀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根据《海淀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海淀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分为11个研究领域:
1.区域教育改革研究
2.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研究
3.教育管理研究
4.课程、教学、评价改革研究
5.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6.传统文化教育研究
7.德育与教育心理研究
8.体育与健康研究
9.美育研究
10.劳动教育研究 
11.教育信息技术研究 
(二)2023年度课题类别包括以下三种,分别为:委托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1.委托课题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和教育决策服务价值。立项和结题要求均较高。
2.课题指南中的选题为区域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申请者可以据此申报。此外,申请者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从11个研究领域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申请课题。
3.申请者填写课题申请书时,需明确填写课题所属研究领域和课题类别。

二、申请条件
1.海淀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教师均可进行课题申报。
2.委托课题申请者原则上为校级领导或具有丰富研究经验并能广泛调动教师群体参与的干部、教师。
3.重点课题鼓励有多年教育教学经验、教有余力且有一定研究经验的教师申报。
4.每项课题限报负责人一名,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课题组核心成员人数不超过9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5.每一申请人只能同时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6.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的负责人不得以同样课题申报海淀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完成时限
1.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须在1-3年内完成。
2.课题延期或变更,须在“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 (https://kt.hdjky.org.cn)提交变更申请,经区规划办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如在课题负责人选择的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并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则课题被视为自动流失。
3.委托课题、重点课题原则上需要参加区规划办统一组织的开题论证会、中期检查会、结题答辩会。

四、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方式。
1.申报人须在2023年9月7日(周四)至9月21日(周四)期间,登录“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https://kt.hdjky.org.cn),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申报课题类型,并在平台上传《海淀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2.课题申请书中的签字页与盖章页须上传扫描件(具体操作见附件5)。
3.区规划办在线审查反馈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周五)至9月27日(周三)。
4.网络申报成功之后,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会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5.经专家评审,推选立项课题初审目录,报送海淀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批准立项的课题会统一发布。

五、工作要求
1.要求以学校为基本单位,认真组织好本次区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和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要依据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人的信誉、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请工作的质量。

附件:
1.海淀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
2.海淀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3.海淀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试行)
4.海淀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5.扫描上传的操作方法
6.海淀区中小学校教育成果单位出版管理办法 

点此下载附件汇总.zip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9月6日 

(联系方式:吕丹 62576239;范瓅文 62583121;宋永健 62583178;技术支持 1560111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