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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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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在职北京市特级教师、市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通知

一、考核对象及时限
1.在编在岗的北京市特级教师(不含2020年新评特级),考核时限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2.北京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含2020年新评市学带、市骨干),考核时限为: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
3.海淀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其他系列区级带头人,考核时限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二、考核程序
(一)特级教师:
1.个人自评履职情况,填写市教委统一制发的《北京市特级教师考核表》(见附件1.北京市特级教师考核表)。
2.学校考核小组按照全面评价、综合达标的原则,负责出具单位考评意见。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市级带头人、骨干教师:
1.个人自评履职情况,填写《市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考评表》(见附件6.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考评表)。
2. 学校考核小组按照全面评价、综合达标的原则,负责出具单位考评意见。考评总分100分,考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70分为合格线。
(三)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
1.个人自评履职情况,填写相应类型的《考评表》(见附件2-5)。
2. 学校考核小组按照全面评价、综合达标的原则,负责出具单位考评意见。考评总分100分,考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70分为合格线。

三、考核要求
1. 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特级教师、市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 不参加考评的教师不确定结果等次,具体情况包括有:请事假、病假超过6个月(含)的;岗位发生变动的;课时不够的;调出海淀教育系统的;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等。单位将不参加考评教师的具体情况填入相应表格中。

四、材料填写(考核表及相关文件见附件)
1.特级教师本人填写《北京市特级教师考核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2021年6月21日前交校办公室。
2.市级带头人、骨干教师本人填写《市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考评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2021年6月21日前交校办公室。
3.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本人填写相应类型的《考评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2021年6月21日前交校办公室。

1.北京市特级教师考核表.doc

2.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考评表.doc

3.区级班主任带头人履职情况考评表.doc

4.区级德育带头人履职情况考评表.doc

5.区级团干部带头人履职情况考评表.doc

6.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考评表.doc

相关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