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集团导航页

校园动态
  • 校内新闻
  • 通知公告
  • 教师动态
  • 学生动态
  • 双新建设
  • 双减行动
  • 媒体报道

通知公告

首页校园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在职北京市特级教师、市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通知

一、考核范围及时限

1.在编在岗的北京市特级教师,考核时限为: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此次为一年半的考核期。
2.北京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17年新评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为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首次考核时限为: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
3. 海淀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其他系列区级带头人(2015年评为区级带头人、区级骨干的教师),考核时限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二、考核程序

(一)特级教师:
1.个人自评履职情况,填写市教委统一制发的《北京市特级教师考核表》(见附件1.北京市特级教师考核表)。
2.学校考核小组按照全面评价、综合达标的原则,负责出具单位考评意见。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市级带头人、骨干教师:
1.个人自评履职情况,填写《市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考评表》(见附件8.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考评表)。
2. 学校考核小组按照全面评价、综合达标的原则,负责出具单位考评意见。考评总分100分,考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70分为合格线。
(三)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
1.个人自评履职情况,填写相应类型的《考评表》(见附件2-7)。
2. 学校考核小组按照全面评价、综合达标的原则,负责出具单位考评意见。考评总分100分,考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70分为合格线。

三、考核要求

1. 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特级教师、市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 不参加考评的教师不确定结果等次,具体情况包括有:请事假、病假超过6个月(含)的;岗位发生变动的;课时不够的;调出海淀教育系统的;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等。单位将不参加考评教师的具体情况填入相应表格中。

四、材料填写(考核表及相关文件见附件)

1.特级教师本人填写《北京市特级教师考核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2019年5月27日前交校办公室。
2.市级带头人、骨干教师本人填写《市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考评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2019年5月27日前交校办公室。
3.区级带头人、骨干教师本人填写相应类型的《考评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2019年5月27日前交校办公室。

1.北京市特级教师考核表.doc

2.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考评表.doc

3.区级班主任带头人履职情况考评表.doc

4.区级德育带头人履职情况考评表.doc

5.区级教学管理带头人履职情况考评表.doc

6.区级团干部带头人履职情况考评表.doc

7.区级教师教育带头人履职情况考评表.doc

8.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考评表(市骨、市学代填).doc

相关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