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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援冀、援蒙教师选派工作方案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关键论述,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人才选派管理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市、区两级工作部署,现制定我区2020年教育援冀、援蒙教师选派工作方案。

一、 基本情况

(一)选派规模
此次我区选派到河北和内蒙古的援助长期指标共计10人,其中援助河北5人,援助内蒙5人;短期援助指标24人,其中河北16人,内蒙8人。具体地区及学科需求情况如下:
1.河北省保定市易县:长期援助教师3人,其中小学语文教师1人,小学科学教师1人,现代技术装备与使用教师1人;短期教师8人,其中创客教育指导与实践教师1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及心理实验室教师2人(中小学各1人),理科青年教师教学指导教师2人(中小学各1人),初中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各1人。
2.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义务教育学段学科教师10人,其中长期援助教师2人(初中物理教师1人、初中生物教师1人),短期援助教师8人(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各3人,小学英语教师2人)。
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长期援助教师3人:初中语文教师(兼职教研员)1人,高中语文教师1人,初中数学教师1人;短期援助教师4人,初中数学教师1人,初中英语教师1人,小学语文教师1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
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义务教育学段学科教师6人,其中长期教师2人,短期援助教师4人。

(二)工作时间
此次选派的援助教师,预计从2020年5月底启程赴援助地区工作。长期人才工作至2021年6月底;短期人才工作至2020年9月底。若因疫情等特殊情况调整工作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 选派条件及待遇

(一)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好,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组织纪律性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熟悉本学科业务,具有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一般应为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先。
受援地具体条件和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援助教师待遇
援助教师在援助期间,在原学校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遇工资调整时与本单位同类在岗人员同等对待。此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生活补贴。根据区发改委《关于对海淀区选派专业技术人才相关情况的请示》(海发改文[2018]198号)精神,派出单位为援助教师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300元。
2.一次性补贴。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保局、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改善援派干部人才待遇的通知》(京组通[2018]63号)精神,派出单位为援助教师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计发一次性补贴(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按照1500元计发一次性补贴)。
3.御寒费。派出单位为援助内蒙古的教师每年发放3000元御寒费,不满1年按1年计算。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派出单位为援助教师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100万元,重大疾病险保额10万元。
5.探亲休假。援助教师按有关规定应休而未休探亲假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婚援助教师父母的探亲往返路费每年可在派出单位报销1次。结束援助工作返京后,一般按照援助1年休假1个月的原则休假(工作特殊需要除外,但不影响福利待遇),休假期间仍享受援助期间的各项福利待遇。

(三)派出学校政策支持
区教委对派出援助教师的学校给予政策支持,原则上每派出一名长期援助教师,增加1名经费编制或人才储备库入库储备名额;此外在人事调入、公开招聘、评优评先、奖励激励等方面对派出学校给予优先考虑。

三、 程序及安排

(一) 个人自荐、学校推荐和教委指派相结合(2020年5月11日至5月20日)
1.个人自荐(2020年5月15日前)
按照学科范围和选派条件,由教师个人自愿向区教委直接报名,教师个人填写《2020年援冀、援蒙教师自荐表》,发送至hdjyfp@126.com。区教委根据教师报名情况,征求报名教师所在单位意见。所在单位经研究,以书面形式向区教委反馈是否同意教师援助意见。
2.学校推荐(2020年5月19日前)
按照委派任务的学科范围和选派条件,由各单位根据单位编制情况、学科和人员结构情况,在尊重教师本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并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区教委。各集团学校的组织推荐工作由集团总校统筹。
3.教委指派(2020年5月20日)
区教委结合各校人员编制情况、往年承担任务情况和学校教师结构情况,指派学校,特别是对此前较少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学校或超编学校,下达任务指标。被指派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安排和教师动员,并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区教委。(无故不完成任务的学校,原则上暂停年度人事调入、公开招聘、评优评先等相关工作。)

(二)确认人选并上报(2020年5月22日)
区教委根据任务和推荐情况,按照每岗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并将拟选派人选名单提交到区委组织部。

(三)开展援助工作(预计2020年5月底)
区教委组织各选派单位,开展动员培训和援助教师赴受援地欢送工作。

四、 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校内进行广泛宣传和充分动员,通过校园网发布本方案(纸质版张贴在学校公告栏显著位置),张贴时间5月11日至22日结束(校园网及公告栏张贴情况要以照片形式发送至区教委人力资源科备案,邮箱:hdjyfp@126.com)。同时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教师积极报名并做好推荐。对于个人自荐的,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或劝止。

(二)派出单位要关心援助教师,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如遇机构改革或学校整合,派出单位不得将援助教师作为分流或下岗对象,要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如遇其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时,有关单位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协调照顾。

(三)各派出单位要从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出发,高度重视教师援助工作,在选派工作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协作,狠抓落实;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联系人:贾然   联系电话:88487392

附件1-受援地岗位需求(1).xlsx

附件2-2020年援冀、援蒙教师自荐(推荐)表.xlsx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人力资源科
2020年5月12日